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推动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时间:2022-03-13 00:15:3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为更好服务地方旅游经济发展,xx局立足本职,针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区域性突出问题,以服务为导向,改进监管方式,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对辖区内旅游市场秩序进行了统一、规范、标准化管理,取得一定成效,有效促进了辖区旅游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一、落实宽进严管,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一是针对旅游相关产业全面放宽市场准入,通过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全程帮助经营者办理各项登记手续,同时严查景区经营户主体资格,要求并督促旅游相关行业经营者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照经营,对应办营业执照未办理的,责令限期办照,并跟踪回访。二是建立协同管理和联合整治机制,主动加强与市政、旅游、物价、食药监、当地镇街等部门的配合协调,开展信息对接共享,整合信息数据,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构建齐抓共管格局。截至目前,该局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检查市场主体xx户,发放行政指导意见书xx份,责令整改通知书xx份,营造了安全、放心、满意的旅游消费环境。

二、加强广告监测,净化当地旅游环境。随着xx区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各旅游景点也加大了宣传力度,景点及沿线公路出现了大量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部分广告充斥着夸大和虚假宣传内容。针对这种情况,该局组织执法人员采取查媒体广告发布、查日常广告监管、查户外广告等“三查”措施,重点对各类旅游服务广告、商品促销广告进行监管,严厉打击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并对广告市场开展暗访检查,共检测媒体广告xx条次,发现“五类”虚假违法广告xx条次;
拍摄xx块户外广告,其中发现xx块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实施虚假违法广告重点督办制,责令各工商所立案查处,限期办结。

三、布控监管防线,维护有序竞争市场秩序。以重点景区、主要商业街、旅游纪念品市场等为重点执法区域,该局通过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商品市场的检查,加大对景区周边的巡查力度、加强节庆期间旅游监管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对旅游餐饮、住宿、购物场所以及家庭旅馆和乡村旅游点的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揽客兜售等不法行为,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旅游市场损害游客合法权益,同时会同景区执法大队、公安等部门联合对相命、香烛市场进行综合治理,并严格要求景区经营户对旅游产品产地、价格进行明示,防止不法商贩趁旅游旺季哄抬价格、强买强卖,有效地维护了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

四、促进诚信经营,严查合同霸王条款。针对旅游行业存在的“欺客”现象,该局向当地旅游行业经营者开展“诚信经营”活动以培育旅游经营者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打造一批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引导行业自律,杜绝坑客宰客现象的发生,目前该局已采取了xx次行政建议、xx次行政约谈的指导方式,有效减少了相关行业的违法违章行为。同时加强对旅游合同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查处一批行业内的合同“霸王条款”,收集点评游客集中反映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及时查处和曝光强买强卖、诱导购物以及利用合同进行旅游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通过组织开展格式合同整治行动,共计检查旅游企业xx家,审查备案合同xx份,受理咨询xx余次,查办合同案件xx件。。

五、注重消费维权,保护游客合法权益。一是强化消费维权教育,针对部分旅客消费维权意识不强的问题,通过电视台、报刊、区工商分局官方网站,积极开展旅游消费维权教育,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健全消费维权网络,该局实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将监管关口前移到市场第一线,制定了“受理投诉分流制度”、“处理投诉时限制度”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三项制度,并与景区管委会建立了联络机制,确保消费投诉高效便捷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消费警示。在主要景区、大中型商场设立消费宣传公益广告牌,切实增强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定期针对旅游消费热点问题,开展消费警示发布活动。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开展旅游消费警示发布活动xx次,发布消费警示xx条,并在全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xx家,其中,景区维权服务站xx家。截止目前该局共受理旅游消费纠纷xx余起,全部在维权站点及时解决,基本实现了消费纠纷的就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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