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专项整治个人自查报告

时间:2022-06-03 10:00:03 自查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律师行业专项整治个人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律师行业专项整治个人自查报告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律师行业专项整治个人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律师行业专项整治个人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律师事务所开展此专项活动动员会的安排部署,我首先参与了律所组织的集体学习并开展个人自学,按照活动安排,动员会后每位律师及时查找问题,初步形成整改清单,随后开展为期2个月的个人自查。作为一名执业两年的青年律师,我深刻认识到只有经常自查自省才能促进律师的进步和发展,于是,借此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之际,我深入查找个人存在的问题,剖析根源,指定整改措施,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学习政治理论方面。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我时刻意识到律师应当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为此我积极参与律所组织的集体学习,并根据安排进行个人自学,先后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是在此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作为党员律师,本来应该在政治理论的学习上走在前面,但实际上却一直是被动学习,学习劲头甚至不如非党员律师;

  二是学习政治理论停留于表面,对其中的理论精神领悟不够全面彻底;

  三是平时学习的侧重点还是再专业知识,业务繁忙的时候会忽视对政治理论学习的强化。

  在遵守执业纪律和执业规范方面。总体上,我能够服从律所管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从未有过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行为。办理案件时也能够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我目前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专业知识的学习预见性不够,都是碰上某一类案件,才钻研有关专业知识,学完又丢开不巩固。二是工作缺乏自律,存在迟到早退的现象。三是对工作的实施无计划,行动过于拖沓。四是对较为简单的案件过于自信,有耍小聪明的嫌疑,有遗漏案件要点的情况存在。五是案件办理完成后,不能够及时装订案卷,完成案卷归档。六是有时接受当事人咨询没有耐心,态度不够亲和。

  在恪守廉洁自律方面,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本人能够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党章党规为准则,我见过就是假遵守组织秩序,服从组织决定,在全面系统的学习党章党纪党规的同时,将其与自己的本职工作和生活相互结合,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但在这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出现过开庭结束时间过晚,和当事人一起吃便餐的情况;

  二是对于亲属朋友的案件,有时会稍低于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通过剖析自己,我发现自己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究其根本,我认为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第一是认为政治理论过于枯燥,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学习时依赖性过强,认为只要按照安排把学习任务完成即可,自主学习积极性不够,导致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仍有不足。第二是侥幸心理国强,认为只要能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出现纰漏即可,不再去追求案件高质量和精细化。同时,工作久了出现惰性和厌烦心理,案件办理完成后,认为装卷工作过于繁琐,一拖再拖,继而影响整个律所的案卷归档工作。遇见问题过多的当事人也失去了职业最初的耐心。第三在对自己的纪律要求和自我约束方面有所放松,时时刻刻以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来审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方面做的还不够。

  三、改进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系统全面的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第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等。从思想上重视政治理论的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努力将需要掌握的政治理论学深学透,同时运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新媒体手段,拓宽自身学习面,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党性修养,继续坚定政治立场,发挥党员律师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要不断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查阅律师行业违法违规案例、熬夜惩戒案例。深入剖析违法违规行为根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及时校对偏差。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自身的问题和不足时要给自己限定改正期限,严格要求自己按期改正。

  三要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内心谨记纪律和规矩,严格遵守党内各项法规,政策和行业规范,不断完善自我,时刻剖析自己的思想,检查自己的行为,严于律己,坚定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提升律师职业能力为律所的发展倾尽全力。

  通过这次深入的自我剖析,我加深了政治理论、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和廉洁自律的教育。今后应当在日常执业中严格要求自己,经常做到自查自纠,在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的基础上,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努力做到更好的适应时代和形势发展的要求,依法执业、诚信执业。

  律师行业专项整治个人自查报告

  通过学习和自查,每位律师对自身情况进行了彻底排查,律师事务所内部在自身建设方面也形成了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具体汇报如下:

  一、政治思想方面。思想是行动的指引,只有找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群众。我所以每月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为依托,同时将党支部的发展与所内管理相结合,要求全所人员要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此次活动中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把学习到的理论观点和思想精髓,运用到推动律师事业和律师事务所发展中。每位律师都能认真参加学习,并按时完成学习笔记。

  二、执业行为方面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律师的执业行为不只是个人行为,它同时代表着一个行业的道德和诚信水平。我所从建所之初就将律师的执业素质和执业能力作为管理重点,并时刻加强监督。

  (一)统一收费。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及湖南省司法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所制定了统一的服务收费标准,并要求全体律师不准以压低收费为手段争夺客户,更不得以请客送礼、给回扣等手段去取悦客户,揽取案源。收费标准向客户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统一收案。我所严禁律师私自收案,严禁律师跨所执业,还通过与同行交流,与客户沟通等形式来监督律师的办案情况。对于私自收案,私下向客户收取额外费用、报酬或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律师立即开除。因为这种行为不仅有损律师本人形象,还败坏了律师事务所在行业中的形象,并严重影响了律师在社会公众中的地位和尊严。由于所内规章制度严格,加上全体律师都能廉洁自律,至今还没有发现一位律师有不正当牟利行为。

  (四)案卷归档。我所规定承办律师在法律事务办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整理立卷,装订成册,交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同意后报主任审阅签字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本所档案管理人员收卷后,按规定办理归档手续,对归档案卷编制《归档案卷目录》和检索卡片。同时,为了发挥律师业务档案的作用,我所还建立了档案借阅制度,设置了档案借阅登记簿,取阅案卷的律师需办理借阅手续。

  三、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方面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自身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才能为律师事务所的进一步发展注入力量。

  (一)年度考核制度。年度考核是在《律师法》颁布以后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必须建立的六项制度之一。我所的年度考核制度中从政治学习和执业能力两方面对律师进行考察,并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细则,采用律师自评和主任测评成绩相结合的办法来评定律师的学习完成程度和办案质量。

  (二)重大案件讨论、报告制度。对于案情复杂,涉及标的较大,社会影响面较广的案件,我所建立了重大案件讨论、报告制度。主要是为了集思广益,降低办案风险,保证法律服务质量,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除了承办律师在接手重大案件要向主任汇报,由主任召集执业律师进行讨论外,关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大案件也要向主管司法部门报告,积极听取上级领导的意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规范的管理,精湛的专业素质,是长久生存的根本。无论是律师的个人素质方面还是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方面做的都很规范。我所将延续良好的做法,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为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贡献绵薄之力。,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除了承办律师在接手重大案件要向主任汇报,由主任召集执业律师进行讨论外,关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大案件也要向主管司法部门报告,积极听取上级领导的意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规范的管理,精湛的专业素质,是长久生存的根本。虽然我所规模比较小,但无论是律师的个人素质方面还是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方面做的都很规范。我所将延续良好的做法,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为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律师行业专项整治个人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同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沌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队伍,提高律师在社会公众的整体形象,党中央国务院及司法部十分重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今年尤其强调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之自查自纠的重要性。

  一.在任何时刻都确保与法官、检察官等的正常工作接触,没有违反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各种规定,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伟大光荣与正确。

  (1)与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从来没有任何的不正当交往,没有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检察官等,从未以支付介绍费,利用亲朋同学关系等不正当手段,要求法官、检察官等介绍案件。

  (2)自执业以来,从来没有为法官、检察官等装修住宅、购买商品及出资邀请进行娱乐活动。

  (3)执业至今,没有向法官、检察官等请客送礼、行贿,也从未指使、诱导当事人送礼、行贿。对执业中遇到或了解的相关送礼、行贿事件,总是以一个律师应有的尊严而对其深恶痛绝。

  (4)本人没有自己或让当事人为法官、检察官等报销费用、出借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其它物品。

  (5)从未假借法官、检察官等名义,或者以联络、酬谢法官与检察官等为由,向当事人索取财物或其它利益,也没有以法律禁止的方式干涉或者影响案件审判。

  二.守法遵纪,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坚守宪法和法律至上,对当事人诚实信用,认真维护其合法权益。

  (1)认真学习三个至上,充分保持与党中央的高度一致的统一。虽然目前离一名共产党员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但一直在认真不断的努力,争取在有生之年可以达到入党的最基本的标准。因此在各方面都严格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原则,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正确领导。

  (2)信守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定不移地信仰社会主义,维护法治的公平正义,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政治水平,同时为营造和谐社会的长治久安,努力尽自己一个公民及律师的应尽义务。

  (3)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诚实信用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不向承诺包打官司,也不调词架讼。在具体执业中,按规定向当事人书面告知诉讼风险,尽量促成当事人与对方达成相关和解协议,按规定或对困难当事人适当减免律师服务收费。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没有受到一位的当事人的口头或书面投诉,也没有与当事人发生过争吵或争执,更没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协的任何处罚或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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